目前提供兩種資料之加值服務申請,提供之欄位均係遵照「行政院衛生署及所屬機關提供產業界衛生相關資料庫使用作業要點」辦理,欄位說明請參考譯碼簿內容。另外,醫令檔僅提供「用藥明細」中之「西藥」資料(醫令之藥品代碼為10碼者)。 |
一、特殊需求:申請者依研究計畫所需提出資料擷取條件,由本院工作人員自下列加值檔案擷取特定資料後提供。 |
1. 醫事機構基本主檔
2. 藥品主檔
3. 門診處方及治療明細檔
4. 門診處方醫令明細檔
5. 住院醫療費用清單明細檔
6. 住院醫療費用醫令清單明細檔
7.特約藥局處方及調劑明細檔
8.特約藥局處方醫令檔 |
二、制式光碟片加值資料檔案:提供基本資料檔、抽樣檔(系統抽樣檔)。 |
基本資料檔:醫事機構基本資料檔、藥品主檔。 |
系統抽樣檔:
1. 住院醫療費用清單明細檔(DD)及住院醫療費用醫令清單明細檔(DO)系統抽樣。
2. 門診處方及治療明細檔(CD)及門診處方醫令明細檔(OO)系統抽樣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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